傅国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傅国云
自2003年担任浙江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人以来,共审核各类民行案件2000余件,其中依法作抗诉处理的近900件,每个案件均做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每份审结报告均有相应的“说理”。
同时,自己作为承办人直接办理了一部份案件,做好表率。据统计2009年度,浙江省检察机关共提请民行抗诉1543件,向法院提出民行抗诉1192件,改判纠错517件,改判纠错率为86%,提抗数和抗诉数均位居全国第一名,改判纠错数为全国第二名。
其中,省院办结民行提抗案件388件,向法院提出抗诉157件,改判纠错95件,改判纠错率73%。
研究领域:
注重理论素养的修炼,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民行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共撰写论著100多万字,先后在《政法论坛》、《法学家》等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0余篇,有个人专著《诉讼逻辑》、《行政自由裁量权与法律控制》2部,合著《中国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教程》等8部。其中不少理论研究已转化或正在转化为实践成果,如《论民事督促起诉》即为出台全省统一的民事督促起诉规定奠定基础,《行政检察监督的定位和方式》为检察机关探索对行政权的监督提供方向。
主讲课题:
《运用司法职能加强环境保护》
《检察公益诉讼前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