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昭通市第三批素质能力研修班”在厦门大学开班。这期研修班以提升法官干警综合素质为目标,共为期6天,分别有昭通中院、镇雄法院、水富法院、威信法院、永善法院等9个法院系统的50余名法官干警参加。
本次培训按照“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全员培训、确保质量、全面发展、注重创新、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目的,旨在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适应“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需要。
昭通市法院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自2016年以来迄今已累计举办多期培训班,近年来,昭通中院由专业培训为主,转向综合素质培训与专业培训并举,培训人员范围从一般干警、中层干部到院领导。通过全员培训的方式,不断提高法院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全面促进审判事业工作发展。
这期研修班结合法院系统工作实际,根据提升法院法官干警综合素质能力需求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开班仪式当日,厦门大学法学院教、厦门儒道书院院长学员讲授了《法官角色的三个比喻》、《国学的哲学与艺术》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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