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字”总要求! 山东深入开展 “枫桥式公安

时政要闻 2019-10-09 阅读:184
来源:德行教育

山东新闻记者从7月30日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视频会上了解到,全省所有派出所将全面投入创建活动,更好地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防范在初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丁冠勇在会上介绍,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目的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靠党委政府,动员社会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范风险隐患,密切党群关系、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地把创建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履行好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百姓的责任。要组织广大派出所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托单位、社区、基层组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广“警调衔接”、“民调入所”等做法,力争把各类风险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强化打防管控措施,对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等暴力犯罪和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违法犯罪以及困扰群众的民生小案,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

推动智慧安防向学校、医院等领域拓展,提升社会治安防控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社会面巡逻防控,不断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发动各类社会治安力量,广泛开展邻里守望、纠纷调解、帮教帮扶等“平安守护”行动,共同维护社区乡村安全稳定。

坚持民意导向,结合省公安厅正在开展的服务群众“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活动,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进一步树牢“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打牢公安工作的根基。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导向,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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