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在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破难攻坚,涌现了一批好机制、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今天,我们来看:
衢州市坚持以人为本 破解农业转移人口住房教育难题;
桐庐县探索形成“规划统编、内容统筹、空间统管”村庄规划编制新模式;
乐清市共建和美“邻里食堂” 共享家门口的情暖桑榆;
桐乡市推进移风易俗深化行动 吹起文明新乡风;
海宁市创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保障机制 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
衢州市
坚持以人为本
破解农业转移人口住房教育难题
衢州市抢抓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全市域试点的重大机遇,重点围绕住房保障、子女就学等共性问题,多措并举帮助农业转移人口搬得顺、住得好、上好学。2023年以来,全市完成搬迁7万余人、自然村整村搬迁315个,累计为249户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公积金贷款支持10758万元,完成小规模学校撤并36所、节约财政资金8000余万元。
1、聚焦“搬得顺”,持续推动共富搬迁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围绕“搬迁—集聚—共富”全过程,出台“1+3+N”配套政策,“1”是全市层面的实施意见,“3”是农民集聚共富指导意见、“三块地”改革指导意见、提升公共服务的若干举措,“N”是各专项领域支持政策。如常山县推出农民“集聚券”,龙游县迭代“暖心十条”2.0版,推出零首付、创业贷、养老和医疗补贴等暖心措施,为集聚农民提供保障。
二是谋深做实集聚点建设。按照“做强市区、做特县城、做优集镇”的思路,统筹完成市县乡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谋划建设8个万人集聚区和21个百亩搬迁共富安置点,形成“8+21”规划布局点位图,同时,打造公共服务优享样板,集成零工就业、公共服务、文化服务等场景,提供“一站式”服务。目前,全市集聚点在建点位26个,实施项目60个,2023年以来完成投资211亿元,建成和在建住宅4.3万套。
三是抓实抓好整村搬迁。以群众自愿为原则,推动偏远地区自然村整村搬迁,摸排形成全市701个拟整村搬迁自然村名单,6个县(市、区)均出台人口集聚政策,有效调动农民搬迁积极性。龙游县“小县大城·共同富裕”农民集聚转化入选全省第三批共同富裕最佳实践案例。
2、瞄准“住得好”,创新开展公农贷
一是试点政策创新,农民享受更优待遇。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帮助农业转移人口缴得起公积金、享受到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到更中意的住房。特别是水库移民、下山脱贫等参缴农户,在指定区域购置或自建住房,允许其补足6个月公积金,实现即缴即贷。
二是贷款方式创新,融资渠道“一变三”。着力破解农民不能以集体土地上的自有住宅为抵押物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堵点,在传统的自有住宅抵押贷款的基础上,拓展他套抵押贷款和引入担保贷款两条新的融资渠道,可以从容应对不同土地性质上的购房建房情形。
三是内部管理创新,缴、贷、还无缝对接。实施“缴还一卡通”,公积金缴存、提取与还贷在同一张银行借记卡,实现公积金按月冲抵,有效防止“贷后停缴”现象发生。截至目前,全市已带动超3.2万包括以农民为主体的新市民、青年人建缴公积金。
3、着眼“上好学”,整合县域教育资源
一是规范先行,确保撤并工作有章可循。撤并前,重点强化顶层设计,制订优化调整方案,形成“一校一策”方案、出台小规模学校撤并“十要”操作指南。组织村民座谈会、教师代表大会等90余场,逐项解读撤并政策。
二是以生为本,多维度保障学生切身利益。撤并过程中,坚持多措并举,积极解决学生急难愁盼。出台优化招生入学“八大便民举措”和“共富大搬迁”入学政策,保障进城安置、随迁子女100%入学。出台学生上下学免费乘车办法、开展在学校设立陪读群体就业无忧等行动,解决学生进城就学的后顾之忧。
三是双管齐下,努力实现教育资源利用最大化。撤并后,优化调配教师队伍,全面盘活校园资产。对撤并学校的教师开展谈心谈话,科学开展调配分流工作。对撤并学校的闲置资产,出台指导意见,闲置校舍视情况改造为幼儿园、研学基地、公益场所等。
桐庐县
探索形成“规划统编、内容统筹、
空间统管”村庄规划编制新模式
桐庐县以全国乡村振兴规划编制试点和省村域规划“多规合一”先行县为契机,探索“规划统编、内容统筹、空间统管”村庄规划编制新模式,将181个行政村分为30个详细规划单元。目前,14个单元已完成规划编制与报批,有效保障农民建房需求2821户、公共服务配套153处、乡村产业2069.83亩,落实重点项目选址33处;其余16个单元全部启动规划编制。
1、规划统编,从单一走向集群
一是建立统编体系。理清规划编制“一张表”,成立县长为组长的规划编制攻坚年领导小组,建立“1+2+3+X”(即1个总规、2类详细规划、3种城市设计和X项专项规划)规划统编体系。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成立县规划建设委员会,明确部门和属地平台编制主体责任。邀请省市业内专家14人成立攻坚专家库,负责规划编制指导,引入第三方在规划评审和报批等关键节点进行全方位技术审查。
三是统筹规划经费。县财政参与对各单位年度规划编制工作计划的审查,统筹安排编制经费并审批预算调整。该县2023年通过规划统编,经费预算由往年的7900万元降至3115 万元;2024年预算3000万元,保障全县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和涉及国土空间资源管理的专划编制。
2、内容统筹,从局部走向全面
一是形成一张底图。立足“全域”和“全要素”,融合规划、林水等13个部门104类现状基础数据,形成规划编制一张底图,理清“是什么、缺什么、调什么”。
二是优化规划布局。在清晰的现状基础上量体裁衣,引导农村宅基地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聚,补齐公共设施配套短板,布局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需求瓶颈。
三是融合全域治理。在规划引领下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盘存、做地、供地等点式工作,统筹出台“优地优居”实施意见、支持分水片区农村人口集聚发展七条意见等配套政策。江南镇彰坞村拆除老旧房135户,腾出面积64.11亩,增加100余个建房指标,村集体经济增收287.4万元,并入选全省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典型案例。
3、空间统管,从引导走向重构
一是注重刚弹结合。在用途管制上明确刚性管控内容,制定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准入及依法依规应退出的功能;在用地范围等方面实施弹性约束,采取实线带指标、虚线带指标、点位控制、预留指标等方式应对多种需求。
二是注重因地制宜。以区域潜力、承载能力评估为基础,以公共利益和区域发展为底线,以“整合资源要素—明确村庄分类—叠加管控要求—划定建设边界—布局用地空间—落实建设功能”为编制逻辑,优化村庄布局,实现各类空间合理利用。
三是注重实用导向。考虑乡村人口收缩、部分村庄建设需求不大等客观趋势,按照“城郊融合类、集聚建设类、特色保护类、精明收缩类、整治提升类”等五类村庄类型,科学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引导村民向城镇和中心村等集聚。
乐清市
共建和美“邻里食堂”
共享家门口的情暖桑榆
乐清市聚焦普惠养老服务,打造多样化老年助餐模式,不断提升和美乡村宜居内涵。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邻里食堂(助餐服务点)187个,村社助餐覆盖率超70%,老年友好乡镇街及村社邻里食堂助餐覆盖率达100%,服务老年人205万人次。
1、用好“三个原则”让“邻里食堂”更接地气
一是秉持因地制宜“就近”原则。坚持科学规划,采用划分片区或多村合建方式,达到“建设一个食堂,覆盖多个村社”。整合村办公楼、文化礼堂、健康驿站等场地资源,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让邻里食堂以最快、最熟悉的方式进入村民日常生活。
二是坚持高标定制“优质”原则。实施食堂运维、食品安全健康星级评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科学合理配餐,不断丰富老年餐品种。如,杏湾邻里食堂为33位有痛风、心血管等疾病的老年人提供贴心的“私人订制”。
三是深化阵地组合“多元”原则。组建577人顾问队伍,收集村民需求,拓展医疗康养、邻里休闲等“多元”服务。如,黄华关村投资215万元打造“全龄幸福集中服务区”,形成3大阵地、10大功能区,其中邻里食堂日均用餐人数超120人次,解决60个空巢老人用餐难题。
2、做好“三个服务”让“邻里食堂”更具温馨
一是建立共享化的普惠服务。由村社自行选择村级组织自营、购买服务运营、委托国企管理等模式;探索邻里食堂就餐服务共享化、普惠化,在保障孤寡老人和残疾人用餐的同时,让周边村民均可前来就餐。
二是引入社会化的运营服务。不断丰富“邻里食堂+”助餐体系。如,与社会餐饮企业——田野中餐厅合作,60周岁以上老人可办理“田野中餐厅-邻里食堂”就餐优惠卡,持卡老人可在全市13家连锁门店,按年龄段享受不同标准的优惠套餐。
三是规范日常化的监管服务。强化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村民自治,实行“六公示”制度。如北白象镇定期对辖区内的邻里食堂开展菜品质量检验和厨房卫生达标检查,截至目前,已开展食品安全、送餐安全、消防安全培训检查400余次。
3、拧紧“三股力量”让“邻里食堂”更加长效
一是拓展要素支撑力量。完善政策扶持,不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对新建食堂给予70%财政补助、最高10万元,给予邻里食堂每年2万至4万元的运营补助。探索邻里食堂与村企共建相结合模式,降本增效改善“吃饭难”困境。
二是激活全民共建力量。发动村内有生力量参与邻里食堂运营,引导村民共建共享助餐服务。如黄华堡村将“邻里食堂”与“邻里工坊”融合,实行“企业来料、工坊接单、村民加工、食堂送餐”模式,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及残疾人参与,人均每月可增收2000余元。
三是引领志愿服务力量。将邻里食堂与“浙江有礼·孝行乐清”活动相结合,以银龄互助、芳龄互助等形式支持邻里食堂建设运营。如南岳镇20多位低龄老人志愿参与管理运营,每月节省人力成本超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邻里食堂慈善基金25个、募集资金超800万元。
桐乡市
推进移风易俗深化行动
吹起文明新乡风
桐乡市积极探索移风易俗有效路径和长效机制,聚力打造新时代文明新风尚,移风易俗工作先后入选中宣部全国公民道德建设首批典型案例、中央文明办移风易俗优秀案例、全国第五批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等。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参加节俭办酒农户2613户,宴席平均菜价下降40%,节省费用6400余万元,有效减轻群众经济压力和精神负担。
1、多级联动,坚持建章立制实现成风化俗
一是畅通联动机制。成立市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纵向夯实市、镇、村、户四级联动责任,横向统筹13个市级重点部门,构筑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工作堡垒。印发《桐乡市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将移风易俗列入“桐享共富”十大重大改革。
二是丰富议事载体。推行基层议事协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制定“一村一策”。推动移风易俗“月谈会”制度村社全覆盖,牵头每月与办酒家庭召开座谈会,签订承诺书,累计召开镇村两级移风易俗座谈会700余期。
三是实施奖惩监督。构建“市镇村”三级监督矩阵,对礼堂宴席进行实时监督,落实“一户一档一评议”工作,执行奖励惩罚机制,对落实移风易俗举措的村(居)民,在三治积分、评优评奖中予以加分奖励。
2、多措并举,坚持丰富多彩提升乡风文明
一是推广主题宣传。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活动,开设移风易俗有礼讲堂,举办专题宣讲、文艺巡演500余场,创编小品、微电影等作品50余件,短视频《这个头我们带!》获浙江省新型婚育文化公益广告大赛二等奖。
二是培育示范典型。广泛征集桐乡市移风易俗文明公约,发布《新风拂心“桐十条”》和《桐乡市移风易俗优秀案例集》。
三是提升服务效能。建成乌镇“有戏FUN”、屠甸康馨文化园等公益婚礼基地,举办“宋韵”集体婚礼、水乡集体婚礼等新式婚礼。
3、多方共赢,坚持以人为本绘就共富图景
一是倡导俭朴民风。在村级文化礼堂提供餐具租赁、剩菜打包、免费红包袋等规范化硬件服务和乡厨、配菜采买、婚庆等“一站式”标准化软件服务,推出“移风易俗家宴十碗”“宋韵菜单”等简约婚宴套餐。
二是激活社会活力。创设“移风易俗共富基金”用于社会救助等公益事业,目前已成功募集资金101.75万元,《浙江日报》点赞桐乡小夫妻简办婚宴为村里装路灯。
三是赋能乡村治理。探索“家宴进礼堂”数字化平台,创新推出嘉兴首个移风易俗指数,构建涵盖“六个维度”、23项指标的移风易俗评价体系,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海宁市
创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保障机制
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
海宁市率先出台《乡村产业融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形成“一张图规划”“一站式审批”“一体化管理”的新机制,助推乡村产业融合项目高效落地。
1、科学布局,项目发展“有空间”
一是空间规划留指标。编制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至2035年,共安排2600亩的建设用地空间规模,专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二是全域整治挖潜能。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调整布局规模。2023年,盘活整合土地117.947亩,保障一二三产融合项目15个。
三是合理布局分类别。差异化提供空间规划方案,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项目,引导到市、镇产业园或村庄建设边界内集聚;对农产品分拣、初加工等配套设施项目,则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就近布局。
2、单辟跑道,项目审批“有保障”
一是建联审机制破解“审批难”问题。成立乡村产业融合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项目联审机制,单辟一二三产融合用地审批跑道。截至目前,已入库项目9个,涉及建设用地131.33亩。
二是一站式服务破解“流程慢”问题。由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统一审核评估,符合条件的纳入储备库统一管理,破解多部门审批的“跑腿烦恼”。全省率先探索出台《海宁市“通则式”乡村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缩短规划许可时间,助推项目落地。
三是入股不入市破解“费用贵”问题。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主要按一类工业用地办理集体使用,不同于一般工业用地出让需承担近40万元/亩的土地出让价款,同时可通过入股作价方式降低农业主体使用成本。钱江潮稻米全产业链二期、海昌街道和长安镇秸秆农作物秸秆高值化利用等3个项目保障建设用地50.186亩,节约土地使用成本1505.58万元。
3、全程跟踪,项目管理“有标准”
一是项目界定有标准。对一二三产融合项目进行界定,涵盖农业科技研发、农业科技推广公共服务、种子种苗育繁推、农产品冷链物流储藏、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电子商务、农民创业孵化基地等多个类型的产业融合项目。
二是项目实施有要求。主体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开工建设,确因客观条件限制需要调整的,须重新提请进行入库评估评审。项目主体擅自调整、变更项目的,依法取消供地和相关财政扶持。
三是准入退出有机制。乡村产业融合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少于500万元,一产投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30%,配套建设用地指标原则上不超过7亩,重大项目通过“一事一议”形式确定。项目终止、项目用途变更或擅自分割转让转租的,按照用地退出机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来源:浙里改)
※查看详细课纲-请点击“报名学习课程”索取或拨打电话:0571-89086031咨询。
版权所有:德行教育培训 咨询电话:0571-89086031 备案号: 浙ICP备19023798号-3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