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下称《条例》)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关于“千万工程”的专项法规,首次将“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上升为制度成果。
对此次立法,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黄祖辉予以高度肯定。他说,“千万工程”深刻改变了浙江乡村发展理念、产业结构、治理方式和城乡关系,通过立法,有利于基层深入理解、有效运用这一宝贵经验,进一步助推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
“千万工程”即“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从2003年开始实施。针对当时农村脏乱差的环境,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从环境整治入手,由点及面、迭代升级,造就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万千农民群众,浙江成为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2018年,“千万工程”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
获悉“千万工程”立法,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安吉县余村,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汪玉成倍感振奋:“这是从法治层面对浙江乡村多年探索的肯定。”得益于“千万工程”,地处钱塘江源头的开化县金星村从“卖山林”到“卖空气”,村庄环境和村民收入同步蝶变,原村支书郑初一同样欣喜:“我们乡村可持续发展从此有了法规指导。”
今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对全国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重要部署。“在这个关键节点立法,有着深远的考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全国怎么学,要有可示范可推广的制度样本;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也要以法规制度保障新时代“千万工程”持续深入推进。
今年初启动立法程序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千余条。《条例》系统提炼了浙江实施“千万工程”的经验做法,包括人居环境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优享、文化保护传承、村庄治理优化等,还单设“工作体制机制”一章,对健全财政投入、用地指标、数字赋能等要素保障作出规定,要求各地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条例》是对过去经验的总结,同时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如结合乡村全面振兴的现实需求,对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培育乡村文化品牌等提出要求。“浙江实施‘千万工程’的重点已转向乡村运营,《条例》强化了这一趋势,凸显了对未来乡村发展的引领力。”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邵峰说。
1、 “千万工程”是什么?
“千万工程”,即“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是指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发挥示范村的引领作用,深化推进环境提升、产业发展、服务优享、文化传承和村庄治理,持续造就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万千农民群众,推动实现全域共富、城乡和美的系统性、迭代性工程。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立足浙江省情农情和发展阶段特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趋势,作出了实施“千万工程”的战略决策,在浙江近四万个村庄中选择一万个左右的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把其中一千个左右的中心村建设成全面小康示范村,并以此为龙头,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浙江为何要出台该条例?
20多年来,浙江持之以恒实施“千万工程”,从人居环境整治入手,不断丰富建设内涵,拓展建设领域,推动浙江乡村产业、生态、文化、民生等各方面发生深刻变革,造就了浙江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创造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
今年中央发布的一号文件提出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迈入新发展阶段,“千万工程”建设已进一步明确了新的发展导向。作为全国首部关于“千万工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不仅是对过往20多年“千万工程”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总结,更是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事实上,浙江一直通过法治手段规范“千万工程”推进中遇到的问题。2003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涉及“千万工程”的地方性法规40余件,设区市人大常委会也制定了许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这些专项法规聚焦解决具体问题,为改革破题奠定了良好法治基础。但总体看来,‘千万工程’依然需要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法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条例》可以提供直观性、直接性的法律指导规范,平衡多方法律利益,以有机整体的方式解决其中的矛盾,实现“千万工程”规范化与长效化。
据介绍,此次立法概括了“千万工程”的方法机制,系统集成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贯穿“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标志着浙江在乡村振兴领域法治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也为全国乃至全球乡村发展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行动指南。
3、“千万工程”的做法和成效
坚持党建引领、党政主导。“千万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每年都出席全省“千万工程”工作现场会,明确要求凡是“千万工程”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党政“一把手”都要亲自过问,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每年召开“千万工程”高规格现场会,省市县党政“一把手”参加。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纳入党政干部绩效考核,强化奖惩激励。党政主导、各方协同、分级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明确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多年来,浙江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教育,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在工作中,把人居环境整治同生态环境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千万工程”。把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各阶段各环节全过程,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绿色产业,为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奠定基础,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注入动力。
注重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在“千万工程”实施过程中,注重规划先行,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城乡一体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因村制宜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目前,浙江已经形成以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为龙头,村庄布局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为基础的“1+4”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体系。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实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协调。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在“千万工程”实施过程中,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推进一系列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制度,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形成河长制、路长制、湖长制、田长制等项目责任制,等等。这些体制机制创新,有力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加快同规同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市域城乡同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国领先。
加大资金投入、调动市场力量。在“千万工程”实施过程中,浙江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市级财政配套补助、县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做到真金白银投入。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通过明晰生态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着力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鼓励企业打破行业壁垒、拓宽产业边界,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路带路,推动乡村产业蓬勃发展,休闲农业、农村电商、文化创意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带动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鼓励基层探索、共建共享。在“千万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鼓励基层创新,充分发挥各地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地出台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村民说事监督规范、村民诚信指数评价规范等形式多样的制度,建设“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道德评议团”“百事服务团”等基层治理载体,创设“河小二”“池大爷”“塘大妈”等岗位,形成“幸福积分制”“垃圾分类积分制”等激励机制,涌现出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典型安吉县余村村、以“村企共建”著称的乐清市下山头村、以民宿著称的德清县仙潭村等各具特色的典型案例。正是在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基础上,浙江逐步健全乡村治理机制,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4、“千万工程”的经验启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客观规律,尊重农民意愿,推进包括整治村庄环境、完善配套设施、节约使用资源、改善公共服务、提高农民素质、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在内的各项建设”。“千万工程”把改善民生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同时努力提升农民、发展农民,多年来同步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让乡村工匠、农村实用型人才不断成长起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要站稳人民立场,强化宗旨意识,坚守初心使命,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让农民腰包越来越鼓、日子越过越红火,让农村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农民。
坚持新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发展理念搞对了,目标任务就好定了,政策举措也就跟着好定了”。本世纪初,浙江农村乡镇企业迅猛发展,“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但随之而来的是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千万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引导农村地区变革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坚持把整治村庄和经营村庄结合起来,把改善村容村貌与发展生产、富裕农民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迈向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新路子,让万千村庄充满生机活力和特色魅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正确处理速度和质量、发展和环保、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抓好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实现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乡村生活生态良性循环。
坚持系统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千万工程”涉及城市与乡村、硬件与软件、技术与设施、观念与机制等多方面,需要进行整体设计。在习近平同志的亲自部署下,“千万工程”正式启动前就由当时的浙江省委农办牵头进行整体设计,指导全省各地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自身的自然禀赋、社会经济条件、风俗文化等制定方案,推动建成万千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要围绕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抓住重点、补齐短板,激发乘数效应和化学反应,提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效力效能。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千万工程”是浙江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龙头工程,实施20多年来始终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不断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使城乡关系发生深刻变革,走出了一条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发展之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促进发展要素、各类服务更多下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坚持久久为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张好的蓝图,只要是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符合人民愿望的,大家就要一茬一茬接着干”“当然,实践是不断发展的,我们的认识和工作也要与时俱进,看准了的要及时调整和完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浙江“千万工程”实施20多年来,始终围绕总体目标,保持战略定力,一任接着一任干,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延伸整治范围、丰富整治内涵,取得了显著成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要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保持历史耐心,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延伸阅读——德行干部培训中心2024年热门培训项目精选
※ 欢迎拨打0571-89086031、0571-89086091定制个性化教学方案 ※
德行干部培训中心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党员干部
来考察学习培训!
版权所有:德行教育培训 咨询电话:0571-89086031 备案号: 浙ICP备19023798号-3 网站地图